释义 |
在。一般单位查不到公安部明确提出十八项证明不再开具了,其中第十四项就是不开无罪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法律依据:《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经过中形成的文书手续,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捕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捕卷主要存放: 1.被拘捕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手续; 6.体检交代手续; 7.裁决书;; 8.没收财物,收据,收据; 9.解除拘捕通知书; 10.申述及复议手续等。 治安拘捕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主管准许后处置。重要的案卷也能够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