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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界定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灭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灭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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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