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如何自救自护 |
释义 | 1、车祸发生时,驾乘者应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惊慌失措。 2、驾驶人要迅速辨明情况,按照先救人、后顾车;先断电路,后断油路的原则,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3、发生翻车事故时,驾驶人应紧紧抓住方向盘,两脚勾住离合器踏板或油门踏板,尽量使身体固定,防止在驾驶室内翻滚、碰撞而导致伤害。如果驾驶室是敞开式的,翻车时驾驶人应尽量缩小身体往下躲,或者设法跳车。乘客应迅速趴到座椅上,紧紧抓住前排座椅或扶杆、把手等固定物,低下头,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护头部;若遇翻车或坠车时,应迅速蹲下身子,紧紧抓住前排座位的椅脚,身体尽量固定在两排座椅之间,随车翻转;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事故时,乘客不要盲目跳车,应在车辆停下后再陆续撤离。 4、万一人被抛出驾驶室或车厢,应迅速抱住头,并缩成球状就势翻滚,其目的是减小落地时的反作用力,减轻头部、胸部的损伤,同时尽量远离危险区域。 5、当翻车已不可避免,需要跳车时,应用力蹬双脚,增大向外抛出的力量和距离,不能顺着翻车的方向跳车,以防跳出后又被车辆重新压上。 6、在撞车事故中,巨大的撞击力常常对人造成重大伤害。为此,搭乘人员应紧握扶手或靠背,同时双脚稍微弯曲用力向前蹬,使撞击力尽量消耗在自己的手腕和腿弯之间,减缓身体向前冲的速度和力量。 一、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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