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内部认购陷阱。很多期房楼盘在开始销售房屋之前都会进行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这主要是开发商用来试探市场反应的; 2.宣传陷阱。开发商会通过一些广告宣传来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开发商往往会把远期规划描绘的很宏伟; 3.热销假象。销售人员为了尽快与购房者达成交易,也为了抬高房价,还会花钱专门雇一些看房客。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