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
释义 |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同时新《集体合同规定》第六条规定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法对同工不同酬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本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时候,以及对于新录用的劳动报酬没有可参照的集体合同的标准时劳动报酬的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直接使用最低工资等国家劳动标准,而是首先参照集体合同中的标准。并不是每个企业、行业或者是每个区域都签订了集体合同,即使签订了集体合同,其可能也没有关于劳动报酬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本条款是对劳动合同报酬约定部不明时如何确认工资水平做了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报酬约定不明时,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工资数额发生争议,则工资数额不能按照双方实际履行数额确定,而是由双方重新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成的,则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水平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集体合同或虽集体合同但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本条规定了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对于被派遣员工也是享受同工同酬的。 二、劳动合同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多久 劳动合同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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