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人姓名:XX(受害人母亲),身份证号:XXXX;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 邮编:XXX 受委托人姓名:XX,男,身份证号:XX;地址:XXXX,联系电话:XX邮编:XXX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XXXXXXXX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XXXX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人: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的具体内容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同法定代理人不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委托代理人独立进行的诉讼代理活动,如代为诉讼行为及接受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