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权证明等必要材料; 2、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