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京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5年的南京一级区片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14.84万一亩地,基准人均0.7一亩。 南京二级区片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11.11万一亩地,基准人均1.0一亩。 南京二级区片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8.21万一亩地,基准人均1.5一亩。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货币补偿金额; (三)补偿安置方式; (四)搬迁期限; (五)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三、遇到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