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可以解除。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可以按双方约定处理,否则按照共有财产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领证的,将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财产分割需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没有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按双方的约定处理,若双方没有约定,则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领结婚证,将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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