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