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2年1月1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