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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崇左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崇左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达到增设诊疗科目的说明材料、《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项目原因和理由材料、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的提交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或编制部门的批复、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名称需提交当地户证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二、崇左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法律依据
    《医疗管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床位(牙椅)和诊疗科目等执业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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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