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是监理人对于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到向监理人报送竣工后的申请报告和其他的材料文件确保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以上就是竣工必须经过的三个流程,有了这三个流程工程才能顺利竣工。 法律依据:根据《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四条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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