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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注销一般要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注销一般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3、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9、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10、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企业变更申请和注销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申请表》(工商变更后工商局盖章的表格)。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
    3、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事项,工商变更时已有)。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工商变更时已有)。
    5、经办人(最好是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注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作为其上级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依法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其对外经营风险也由总公司承担。故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相对简便,只需要根据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供具体材料即可。一般情况下包括: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告等等。
    设立公司申请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申请设立公司要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申请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
    企业注销需要提交哪些基本资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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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