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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宜分割的遗产应当怎么处理
释义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对于此种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和不损害遗产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一、房屋遗产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按照被继承人的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来分割,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时,对于房产可以采取折价补偿或者采取共有方法进行分割。
    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二、什么条件才能继承夫妻房产, 配偶去世财产继承权
    夫妻中一方去世,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先分出共有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为逝者的财产,再进行遗产分割。若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分割财产,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被继承人死亡,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同的继承顺序中,每个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所继承的份额应当平均分配,也可以通过协商再决定每个人继承份额。此外,对于继承人以外的需要被继承人抚养,且没有生活能力、生活来源的人,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分一些遗产。
    三、法院遗产财产分割该怎么处理
    法院遗产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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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0: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