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损失,交强险是否赔付? |
释义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如果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如果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如何维权? 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作为受害方,有时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赔偿,但如何维权呢? 首先,被保险人应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证明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尽快进行现场勘查,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次,被保险人应尽快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证据。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被保险人报案后15日内作出核定,并告知被保险人。 若保险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核定,或核定金额与被保险人主张不符,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被保险人应提供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 被保险人应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相关机构尽快处理。在维权过程中,被保险人应提供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被保险人应遵守法律规定,如在起诉前向法院提供证据等,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如果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及时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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