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按以下六点程序走: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原被告开庭的时间; 5、庭前调解; 6、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