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版人)的人身、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你的监护人是父母,就填写你爸爸或妈妈的名字。 一、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如何的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 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指定监护是什么意思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指定监护人作用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监护人也要承担起管教好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责任,对于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受到法律的监督。 三、法律规定监护人在民法是指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