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何不同 |
释义 |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是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以及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法定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什么 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财产权利转让后,财产变更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不得随意撤销。如有下列情形,仍可撤销赠与,即法定撤销权: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如何行使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条件? 行使任意撤销权,对动产,在支付之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了就不能够撤销了。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三、无偿赠与可以反悔吗? 无偿赠与可以反悔,但是需要在赠与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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