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法院如何确定? |
释义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离婚管辖权的确定标准如下:一般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如下:确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由确定地域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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