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一般怎么判决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一般怎么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诉讼一般两种判决结果,具体如下: 1、准予离婚。 有如下情形的,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2、不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调解有效或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有挽回的余地,那么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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