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开庭,在法庭上审理的过程是怎么样 |
释义 | 离婚案件审理过程如下: 1、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双方进行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5、作出判决。 离婚案件开庭,在法庭上的审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离婚案件审理过程如下: 1、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双方进行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5、作出判决。 法庭审理过程有哪些内容? 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 不开庭审理的案件 不开庭审理包括径行判决和书面审理。 径行判决,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无需开庭审判的上诉案件,予以直接判决的诉讼行为。条件: (1)由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决定对本案径行判决。 (2)径行判决前,合议庭已仔细阅卷并调查和询问了有关当事人。 (3)案件事实和证据已核对清楚而无需再开庭查证有关案件事实。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区别:径行判决同时要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同样要核对案件事实;而书面审理则是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只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即直接作出裁判。 公诉案件开庭后审理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是否需要开庭审理 再审案件一般都会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符合缺席判决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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