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自愿离婚可选择协商或起诉两种方式。协商离婚需双方持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如达成一致意见,可当场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符合条件后法院将立案并通知被告,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如适宜调解,先进行调解,否则法院将审理并做出判决。 法律分析 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的,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审理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详解 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或双方夫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来完成离婚手续。具体程序包括: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出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的协商或争议解决、离婚判决的生效等。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财产状况、子女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 结语 离婚手续可分为协商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情况。对于协商离婚,双方需准备相关证件和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如存在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可在期限届满后撤回申请。对于起诉离婚,起诉人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感情破裂证据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适宜调解的,将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由法院审理判决。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规定进行,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