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担保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做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是黑户或者老赖; 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5、能履行担保义务,也就是在债务人还不起钱的时候担保人要有还款能力。 一、没有收入能做担保人吗 没有收入不可以做担保人。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当然不可以做担保人。担保人即为保证人,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哪些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全部债务时,保证人要为其偿还全部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已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 一、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二、担保人的权利包括: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了保证的义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综上所述,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有,担保方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有偿还债权的义务,但对于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进行执行;如果担保方归还了这笔债权,那么保证人也是有权利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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