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补贴税的征收条件 |
释义 | 一、反补贴税的征收条件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 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与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基本相同,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1)须有补贴的事实,即出口成员国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地给予补贴的事实; (2)须有损害的结果,即对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进口国某相关产业的建立; (3)须有因果关系,即补贴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成员国才能实施征收反补贴税措施。 二、反补贴税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书面请求:应由受补贴影响的产业或产业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发起补贴调查的书面请求。 立案:反补贴调查机关可以应产业代表提出的书面请求或基于自己掌握的证据立案; 磋商:在发动调查以前,调查机关应邀请其产品涉及到的成员方参加磋商以澄清补贴事实,并达成各方所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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