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利息如何去定 |
释义 | 借条没写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所以,您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您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一、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书写借条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 借款时应写清楚借款人的全名,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二、借款人是借钱的人吗 借款人是指出借人,即债权人。具体而言,借款人是指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而在民间借款法律关系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此时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借款人应该理解为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或者以第三者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而从债权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