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可以明确约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姓名;借款金额需写明大写和小写;借款的时间期限应包括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应明确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也需要明确;借款本息的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等也需要写明。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应详细约定以下内容: 1. 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 5. 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6. 借款本息的偿还日期及付款方式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