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
释义 | 《刑法》规定了侵占集体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对于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情况,将处以不同的刑罚。同时,侵占集体财产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一、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 3、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合法持有集体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集体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集体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集体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集体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三、侵占集体财产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3、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包括合法持有集体财物、侵害集体财物所有权、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者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者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并处没收财产。对于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者,应以贪污论处。侵占集体财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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