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婚后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助款、拆迁安置房,应当区分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农村房屋,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房屋所有人一方享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