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该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经营规模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分支机构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如税务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 四、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五、承担责任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32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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