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人体损伤后,休息、营养、护理期限的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个体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4头部损伤 4.1头皮损伤 4.1.1头皮擦挫伤 头皮擦挫伤:休息1-15日,营养1-7日,无需护理。4.1.2头皮血肿 皮下血肿:休息7-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帕状腱膜下血肿:休息15-60日,营养7日,护理1-7H。 骨膜下血肿:休息7-30H,营养7日,无需护印。 护理1-15日。 4.1.3头皮裂伤 钝器创口长度钝器创口长度26em或名锐器创口长度 28cm:休息15- -60日,营养7-15日,护理1一7日。4.1.4头皮撕脱伤 撕脱而积撕脱而积20cm2:休息30- 60日, 营养7- 15H,护理7一15H。 撕脱山积25%伴失血性休克:休息90-120日,营养60口,护理30-90口、 4.2颅骨骨折 4.2.1颅盖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休息30-60日,营养15-30日,护理15日。 手术治疗:休息60-120H,营养30H,护理30H。4.2.1颅底骨折 颅底单纯骨折:休息30-90口,营养30日,护理15日。 颅底忖折合并脑脊液漏、颅神经损伤:休息60- 12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湘需手术修补:休息90- 120日,营养60H,护理30-60H。 4.3脑损伤 4.3.1脑震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脑震荡:休息30-60日,营养15日,护理151。4.3.2脑拌裂伤(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挑裂伤不伴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30-90日,营来30口,护理30日。脑挫裂伤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90 180日,营养30-60日,护理30- 60. 4.3.3颅内血肿(包括硬膜外、下血肿和脑内血肿) 颅内血肿不伴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30-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颅内血肿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90180日,营养30一60日,护理3060日。 颅内血肿需手术治疗:休息90-180日,营养60-90日,护理30-90口。 4.4脑损伤后遗症 4.4.1I外伤性痴痫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成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道路 交通事故 伤残三级):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评残口前一口,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治疗期问的护现同原损伤,终身大部分护即依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网友们整理的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内容太多了,需要网友们耐心地去阅读一下,如果身边有人身损害的情况,需要人身损害三期的评定标准,上面所提及得内容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