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公章怎么办理 |
| 释义 | 公司公章的办理方式: 1、前往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需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2、凭介绍信或证明前往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 3、最后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办理公司流程是: 1、设立公司首先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3、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 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报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开户银行帐号证明,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办理纳税磁卡;领取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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