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如下几点不同: 1.鉴定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3.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过错鉴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一、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划分有几种 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划分有几种如下几种: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要看具体的情况: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3.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