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不一样。区别如下: 1、启动程序不同。医疗事故中的技术鉴定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双方共同委托启动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一种独立于行政鉴定和自我鉴定的鉴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官启动; 2、鉴定人员构成不同。医学鉴定人员由当地省级医学会设立省级医学专家库,当地市级医学会设立市级医学专家库,鉴定人员为医学专家。司法鉴定人员由司法机构法医主持鉴定,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参加。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