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应怎样避免继承纠纷 |
释义 | 老年人不要过早将财产留给子女,避免贫困;增强财产、遗产、维权和执行意识可避免遗产纠纷。《民法典》规定有义务遗嘱需履行,否则可取消受遗产权利。 法律分析 老年人不要把财产作为遗产过早留给子女。 老人的房产、储蓄等一旦馈赠给子女,老人将由富有变成资源贫困户;老人生前不要把自己的房产等作为赡养条件馈赠给子女;不能过早写,把动产变成不动产,避免出现亲子之间遗产纠纷。 增强四种意识可以避免遗产纠纷: 1、财产意识。为避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致陷入困境,老人最好提前做好个人财产的储备。 2、遗产意识。老人再婚前要进行或办理,对自己身后的财产分配做出书面说明。 3、维权意识。一些老人觉得跟晚辈争遗产不光彩,明知吃亏也不愿与晚辈争辩。 4、执行意识。老人订立遗嘱时要考虑到具体执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老人若遇被侵犯或者被剥夺时,要尽量在财产被事实分配之前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拓展延伸 遗嘱的重要性及如何规避继承纠纷 遗嘱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保障了遗产的合理分配和继承人的权益。遗嘱的编写和执行过程中,遗嘱人应遵循一些原则以规避继承纠纷。首先,遗嘱应明确表达意愿,确保语言清晰明了,避免歧义。其次,遗嘱人应尽量考虑家庭成员的感受,公平对待继承人,避免不公平待遇引发的纠纷。此外,遗嘱人还可以选择指定独立的执行人,确保遗嘱的正确执行。遗嘱的更新也是重要的,随着时间推移和家庭状况的变化,遗嘱应及时进行修订。最后,遗嘱的执行过程中,继承人应遵守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执行人的工作,以避免继承纠纷的发生。通过遵循这些原则,遗嘱的编写和执行过程中可以有效规避继承纠纷,保障遗产的合理分配和继承人的权益。 结语 老年人在规划财产时,应避免过早将其作为遗产留给子女。一旦老人将房产、储蓄等馈赠给子女,可能导致老人由富有变为资源贫困。因此,老人在生前不应将自己的房产等作为赡养条件馈赠给子女,以免引发亲子间的遗产纠纷。为避免此类问题,老人应增强财产意识、遗产意识、维权意识和执行意识,提前储备个人财产、进行遗嘱规划、维护自身权益,并确保遗嘱的公正、合理和可行性。遗嘱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遵循一些原则,如明确表达意愿、公平对待继承人、指定独立的执行人等,可以有效规避继承纠纷,保障遗产的合理分配和继承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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