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对法人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 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 法人解散的情形 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民法典对营利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营利法人的成立 日期。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