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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奶奶土葬后被曝光,是否需要起坟火葬?
释义
    祖坟被挖的,如果该祖坟年代比较近的,那么后人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属于侵犯了死者的权利。但是如果是年代久远的,那么则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需要看实际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土葬与火葬抚恤金相同
    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如果没单位的,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退休工人去世,土葬和火葬的丧葬费差多少?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该丧葬费一般由死者的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但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父亲去世,我继承遗产,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吗?
    继承需要以下证明资料:1、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涉及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4、如果其他继承人已过失的,还需要提交已过失其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5、针对继承记名财产的,还需要提交财产权属凭证的原件;6、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设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还需提供交其全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原件;7、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还需要提交约定协议;8、如果其他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情况,需要提交其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9、如继承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继承公证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10、如是监护人代理申办继承公证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00:00/01:2170%快捷键说明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音量提高10%↓: 音量降低10%→: 单次快进5秒←: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不再出现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父亲去世后,奶奶起诉法院分配遗产。经法院调解,上面写着奶奶享有居住权,直到去世。如果拆迁,我奶奶占房子的三分之二。现在我奶奶今年去世了,我叔叔拿着打印好的遗嘱要求继承我奶奶的房子所有权。这份遗嘱能成立
    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然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提交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其他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退休职工去世没有火化,土葬。请问可以领取抚恤金吗?
    退休职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领取抚恤金,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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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