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识的人不经过同意私闯民宅 |
释义 | 一、认识的人不经过同意私闯民宅 可以报警处理,私闯民宅的行为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私闯民宅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 1、立案材料的接受; 2、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4、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制作立案决定书进行立案。 违法行为人在私闯民宅以后如果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住户是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的,但要注意不要超过防卫尺度。根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没有合法凭证的情况下,非法侵入住宅进行搜查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未经同意私闯民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私闯民宅构成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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