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签订合同的出租房屋仍然有效。如果租赁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可以根据口头约定来履行租赁关系,这被视为一种不定期的租赁方式。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解除时应退还剩余的租金。 法律分析 出租房屋未签订合同仍然有效。租赁当事人未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口头约定履行租赁关系,该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应退还剩余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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