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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屋没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释义
    出租房屋没签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租赁当事人没签合同的可以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租赁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应当退还剩余钱款。
    一、租赁合同最长租期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口头约定延长房屋租期一年是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约定延长房屋租期一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就双方而言,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能降低法律风险。如果不订立书面的租赁合同,在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双方能随时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房屋租赁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约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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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