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进行年检的程序: (一)向登记主管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年检报告书的内容逐项的填写; (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实,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收取年检费,发还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