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股东资格? |
释义 | 1、所持有的股份已转让 2、未已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受到政府处罚被剥夺股权的 4、公司减资 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一、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法规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1小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4、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导致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 三、自然人转让股权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1、《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4、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5、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6、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并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 7、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8、公民、单位若不想继续担任某公司的股东,那么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是非股东之外的其他原因售卖股份的人。股权转让后,转让股份的一方需要及时的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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