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报财产令的限期一般是十五天左右。此时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应当报告的有转让、出租财产的;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等。 报告财产令是指申请人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上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 相关法律规定,报告财产令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提交财产报告的期限; 2、报告财产的范围、期间; 3、补充报告财产的条件及期间; 4、违反报告财产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财产令应附财产调查表,被执行人必须按照要求逐项填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