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人员故意犯罪工资扣除,因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应该停止发放工资,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第四、六款 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