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纠纷要准备哪些证据 |
释义 | 建筑工程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 1、施工合同文件,含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2、完成工程的量结算; 3、完成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索赔证明文件资料; 5、工程款往来明细; 6、施工过程工作联系单等。 一、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 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计算审核时不仅要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还要对招标图与竣工图进行对比分析,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若发生设计变更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结算规定。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量的审核一般依据竣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招标图纸中有明示的内容,投标清单内没有报价的项目也是包含在总价的,施工中应该按图施工。 2、需结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进行核对,审核竣工结算单价,项目措施费及规费、税金等是否正确。 3、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核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相符合,若出现差异,需建设单位说明并提供支持材料,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竣工结算造价是否需调整。还需核对图纸的设计规模(如面积、层数等)是否与施工现场实物相符。 二、商品房交房得具备那些条件 商品房交房得具备的条件:1、法定条件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2、向买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其他条件是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进场验收报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资质文件,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还必须有消防合格证书。 三、安装工程检验批一般是按什么划分 安装工程检验批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 在施工合同中,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或者委派对合同进行管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丁程师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责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安装工程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电缆、照明线路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简单的来说安装工程一般是介于土建工程和装潢工程之间的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建设领域,习惯于将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以认为承包方与承包人、发包方与发包人具有相同的含义。依照施丁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丁I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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