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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合同解除后,能否返还未使用的部分保费?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当事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返还被保险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合理的手续费之后的余额。” 即在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可以获得未使用部分的保费返还。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当事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返还被保险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合理的手续费之后的余额。”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分别列示已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合理的手续费,将余额返还给被保险人。”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可以获得未使用部分的保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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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