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包括: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