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无效宣告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
释义 |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作为企业的影响,是无形资产,故此对于任何人,在发现本公司的商标被企业自然人或者是单位使用之后,可以依法提出商标无效的请求。只要有他人对商标存在异议,并且提出了诉讼,此时该商标在有争议期间,都不得继续使用。 一、商标被恶意注册了需要怎么解决 1、当被注册人了解到了该商标抢先被人恶意注册的时候,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的审定公告的时候,提出抗议。因为根据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商标局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会发布3个月的公告,在3个月以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抗议。在3个月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抗议的,商标局才会予以核准注册商标,并颁发商标注册证,然后在进行公告。 2、也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注册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现在已经在使用的商标,也不能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恶意抢注他人已经来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3、被抢注册人知晓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并且已经过了公告期,商标局正在准备核发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时候,被抢注册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要求撤销被强注册的商标。并举证说明被恶意抢注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第41条,第10条,11条,12条的规定,申请人采用欺骗或者是非法的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在审核之后,认为情况属实,商标局会撤销该注册的商标。 4、对于申请人已经恶意抢注到的商标,被抢注人在5年以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请求撤销该商标的申请,所依据的法律是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但是在5年以内,被抢注册人没有申请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后期商标局是不会在受理。但是驰名商标不在5年范围以内。 二、产品型号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 1、首先你要搞明白,商品名称和商品标记(商标)是有区别的。《商标法》第十一条1款明确规定,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或型号的标志不能做为商标注册。因此,如果他人将其注册为商标,该商标如果还在公告期内,建议对其提起异议申请;如果除了您有在先使用证明之外,还能证明双方有合同业务往来或其他接触的可能,也可以以对方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为由,在公告期内提起异议申请。如果对方商标已获得核准注册,则可以对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如果您的商标在对方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已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对方属于抢注,那么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以向商评委对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当然,如果您能够证明你的商标是未注册驰名商标而被对方抢注的,则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3、假设证明自己的商标的影响力及知名度,证明对方抢注都有难度,申请异议和无效难以成功。那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1款及第3款的相关规定,您确实在其申请注册前已在使用该商标的,对方做为商标权的权利人,并无权禁止你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您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三、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是违法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如果权利人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后五年内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宣告该商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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