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贷款不通过首付可以退。因购房者或售房者一方导致房屋贷款不通过的可以解除合同、退回首付,向对方支付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房屋贷款不通过的购房者应当送达退房通知,售房者应当退还定金、首付及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