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纠纷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有关仓储合同纠纷有如下法律规定:1、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本条是关于仓储合同定义的规定)2、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条是关于仓储合同何时生效的规定)3、第三百八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本条是关于储存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的规定)4、第三百八十四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是关于仓储物验收的规定)5、第三百八十五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仓储合同纠纷有什么规定 仓储合同纠纷有以下规定:1、仓储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2、仓储合同纠纷是指在设立合同到合同终止这一段时间内,涉及合同所产生的相关纠纷的总称;3、仓储合同纠纷的其他规定。 仓储合同纠纷管辖 仓储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1、仓储合同纠纷适用一般管辖,当事人对管辖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仓储合同发生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3、仓储合同内容实质上属于不动产租赁或港口作业内容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或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怎么办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若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对方。起诉对方应当满足的条件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怎么办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交由第三方组织机构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仲裁以及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张豪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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